21 April 2004

到麥當勞買漢堡還是買音樂?

當音樂加上速食 是否能激起更大的火花

文/編輯部

美國最大的速食連鎖店麥當勞(McDonald),從2004年下半年開始,將在菜單上加上流行的曲目,以後,消費者到麥當勞除了可以填飽肚子之外,還可以挑選下載自己喜歡的音樂及歌曲,填飽心靈需求。

這項計畫是麥當勞為了搶救品牌日益老化的一項革命性措施。麥當勞長期以來一直標榜自己是與生活型態(Lifestyle brand)結合的品牌,是一種合理、自然的生活方式,能滿足消費者真實健康的生活需求。問題是這樣的訴求,事實上在激烈變遷的大環境中,例如不斷增加的消費新生代、需求更健康的飲食等,已使這個速食業的巨人,屢現疲態。急速下降的營業額,使麥當勞近年來不得不力圖振作、力挽狂瀾、設法拉近離麥當勞愈來愈遠的消費者。除了增加新的速食選擇,如麥當勞沙拉,調整菜單之外,2003年更是大張旗鼓積極調整行銷策略,更換廣告代理商及媒體代理商。2003年,推出「我就喜歡麥當勞(I'm lovin' it)」全球廣告活動,企圖使品牌年輕化,拉近與新生代消費者的距離。不過「我就喜歡麥當勞」廣告活動,推出之後消費者的反應不一,廣告評論專家也懷疑,它到底能對品牌年輕化有多大的助益。

麥當勞把「速食」與「音樂」綁在一齊的策略,應該是一項更積極、更徹底使品牌年輕化的行銷動作。不過,與娛樂產業掛勾組成行銷聯盟,一直也是麥當勞長期以來的作法,麥當勞與美國娛樂界巨人迪士尼集團(Disney),簽有長達6年的合作合約,雙方互相分享行銷資源,各蒙其利。2004年初,迪士尼集團在長期內鬥之後,更換了高階領導人,麥當勞與迪士尼的關係開始生變,另外轉向尋找與娛樂產業合作的對象。這次「漢堡+音樂」的計畫已獲得美國另一家娛樂業集團索尼(Sony)的全力支持。

基本上,麥當勞這次「買漢堡送音樂」的概念是,利用流行音樂使麥當勞的每一家店都能貼上「年輕人的速食店」的標籤,一方面吸引年輕消費者上門,一方面利用積點,免費上網下載流行歌曲的誘因,鞏固消費者「忠誠度」。它的方式是,只要點用麥當勞的任何速食餐點,就可獲得點數卡累積點數,然後上索尼的音樂網站下載自己喜歡的流行歌曲。麥當勞的這項計畫,並不是一項短期的促銷活動,而是一個長期的營運方式,將來要向全球麥當勞推廣。目前,該計畫已獲得麥當勞大部份的連鎖店的支持,並且預定在今年6月或7月積極利用電視廣告全面推廣。

利用流行音樂可以自網路下載的特點進行促銷,可以節省許多開支,例如,郵寄費用、贈品處理費用等,同時,可能也相當有效。百事可樂(Pepsi)與蘋果電腦(Apple)亦曾合作,利用iTunes的下載服務,進行促銷,該次促銷雖然引起了一些年輕消費群破解百事可樂瓶上的密碼,不必買可樂就可以下載的糾紛,但是,還是在市場上造成相當大的轟動。

全球最大的咖啡連鎖店星巴克(Starbucks),在今年3月底也推出類似的服務。星巴克在全美2500家的店裡,架設了惠普電腦公司(H.P)的平板電腦(Tablet PC),店裡具有音樂專業的服務人員,會協助客人挑選最新、最流行的音樂,進行燒錄。

至於,產品行銷者與流行音樂供應者,雙方合作的模式、收費的標準,目前,並沒有設定一致標準。不過,通常消費者從索尼網站下載一首單曲的價格是0.99美元,下載整張專輯的價格則是9.95美元。也許,未來合作雙方將會以這個標準,進行調整。索尼目前在網上儲存有高達50萬首歌。

有趣的是,流行音樂產業從1999年之後,被消費者自網路非法下載已侵蝕了一大半的市場,也許未來從這樣的模式可能會奪回可觀的「授權收入」。而另外一個令人意外的效益,則是透過這樣的方式,可以教育及建立消費者「付費下載」的觀念,使流行音樂產業有回春的可能。

fr.: http://epaper.pchome.com.tw/archive/last.htm?s_date=last&s_code=009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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