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 June 2004

公司的那一張臉

福特(Ford)汽車公司、戴爾(Dell)電腦公司、玫琳凱(Mary Kay)化妝品公司,許多公司的創辦人,以自己的名字為公司命名,成為公司對外的一張臉。當這些創辦人順利領導公司時,他們個人的名氣為公司增添了優勢,但是,當他們個人出現問題時,公司的品牌也隨著行情下跌。

編輯部/文

福特(Ford)汽車公司、戴爾(Dell)電腦公司、玫琳凱(Mary Kay)化妝品公司,許多公司的創辦人,以自己的名字為公司命名,成為公司對外的一張臉。當這些創辦人順利領導公司時,他們個人的名氣為公司增添了優勢,但是,當他們個人出現問題時,公司的品牌也隨著行情下跌。

最近,美國居家生活用品女王史都華(Martha Stewart)的例子,便引起了管理界對領導者個人名字,等同於公司品牌做法利弊的討論。史都華創辦史都華生活全媒體(Martha Stewart Living Omnimedia)公司,她的名字幾乎與公司品牌劃上等號。去年她因為股市內線交易被起訴,對公司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,今年她才終於認罪,消息傳出當天,公司股票下跌二三%,有些電視台也停播她的節目。

領導者個人的名字,等同於公司的品牌,到底好不好?華頓商學院網路週刊Knowledge@Wharton,針對這個問題採訪了多位專家,他們大多數贊同,只要拿捏得當,這種做法可以為公司加分。

其中最大的優點是,這種做法可以將抽象的品牌,具體化為一個個人。華頓商學院的行銷教授卡恩(Barbara Kahn)表示,過去,品牌被視為,顧客將公司形象與公司聯想在一起的過程,但是最近的品牌研究顯示,這樣還不夠,成功的品牌還必須與顧客建立起關係,也就是情感的連繫。她說,「當品牌擁有一張臉時,顧客容易產生認同。」進而與品牌建立起情感的連繫。

該校的另一位行銷教授雷斯登(David Reibstein)也指出,當品牌被擬人化時,顧客容易記得及認出品牌,增加品牌的辨識度。此外,許多消費者對名人的身份地位很嚮往,擁有高知名度的領導人,可以在無形中為公司帶來價值。不過,他強調,這種做法可以造就品牌,也可以毀掉品牌。

雷斯登分析,在史都華的例子中,公司之所以成功,是因為顧客希望擁有像她一樣的居家生活型態,她個人的風格,就是整個品牌的內涵,個人與產品難以分開,顧客買的是她的品味,而不是獨立的產品或服務。因此,當顧客喪失對她個人的認同時,也就喪失了對品牌絕大部份的認同。

品牌策略公司的董事長席格(Alan Siegel)認為,這種做法的成敗關鍵在於尋找到平衡點。公司一方面從具有吸引力的知名領導人身上獲得好處,一方面也要建立具有實力的產品,不能只依賴領導人個人受歡迎的程度。如此一來,即便領導人出現問題或離開公司,公司的品牌仍然能夠繼續生存。

fr.: http://www.emba.com.tw/emba/recentrelease/singlearticle.asp?%B4%C1%BC%C6=213&%BDs%B8%B9=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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